最新!北京水费、电费收费标准!
✅北京市农业生产用电电价表
注:
1.表中城区指东城区、西城区、朝阳区、海淀区、丰台区、石景山区;郊区指门头沟区、房山区、通州区、顺义区、大兴区、昌平区、平谷区、怀柔区、密云区、延庆区。
3.对农业排灌用电、抗灾救灾用电,按表中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。
✅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
注:
▼上下
1.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、区域电网容量电费、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,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、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抽水蓄能容量电费。
2.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,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4.10%。
3.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在输配电价外单列,第三监管周期各年度容量电费分别为6.84亿元、7.41亿元和7.41亿元(含税)。
4.工商业用户执行上述输配电价表,居民生活、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。
02
北京市现行水价表
✅北京市居民、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
注:
1.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,水价统一按每立方米6元执行,其中:自来水供水的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.07元,自备井供水的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2.03元;污水处理费按阶梯水价相应标准执行。
2.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由其对应的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,具体见下表:
3.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业、洗浴业、纯净水业、高尔夫球场、滑雪场用水。特种用水用户认定,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。
信息来源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来源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